金陵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欢迎您!
学院首页
当前位置: 首页>>学生工作>>学生管理>>正文
学生管理

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(暂行)

供稿: | 发表日期:2018-10-21 21:21:59 | 点击数:

— 1 —
金院字〔2017〕88 号
各单位、部门:
《金陵科技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(暂行)》
已重新修订,并经 2017 年 6 月 23 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,现印
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。
金陵科技学院
2017 年 6 月 30 日
— 2 —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充分体现学
校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关爱,帮助经济确有困难、品学兼
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
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
系的意见》(国发[2007]13 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
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
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[2007]94 号)和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
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《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
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》(苏财教[2016]151 号)文件
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修订本细则。
一、减免对象
(一)申请学费减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学生:
1.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。
2.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。
3.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
生。
4.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办发布的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
— 3 —
案》相关规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子女。
5.老、少、边、穷地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。
6.低保家庭子女。
7.其它。
(二)有关减免额度的说明:
1.符合上一条第 1、2、3、4 项的学生,学费全免。
2.符合上一条第 5、6 项的学生,如果是新生,减免当年学
费的一半,如果是老生,根据上一学年班级综测排名决定减免全
部学费(综测排名前 10%),减免一半学费(综测排名前 11%-
30%),不减免学费(综测排名低于 30%)。
3.符合上一条第 7 项的学生,根据实际申请情况,经学院审
核、学生工作部(处)复核后,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属于学费减免对象的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应当符合下列
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4.生活俭朴,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。
5.学习刻苦。
6.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。
— 4 —
(二)申请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
不能享受学费减免:
1.上一学年受校纪处分者(该年度内有效)。
2.上一学年考试不及格科目 2 门及以上者。
3.上一学年宿舍内务卫生不合格达 3 次及以上者。
4.有晚归、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。
5.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、酗酒等铺张浪费的行为者。
6.弄虚作假,编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欺骗学校者。
7.不愿参加勤工助学及公益活动者(肢体残疾或有重大疾病
者除外)。
8.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情况。
9.家中发生变故不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学业的情况。
10.居住社会出租屋者。
(三)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金陵科技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(见附件 1)。
2.其他有效证明材料(如孤儿证明、残疾人证、烈士子女或
优抚家庭子女证明、低保家庭子女及老、少、边、穷地区县级以
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等)。
3.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加盖县区及以上扶贫办公章的《扶
贫手册》、《帮扶手册》及其他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
例如:《金陵科技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》(见附件
— 5 —
2)。
注:上述 2、3 证明材料中务必具有经办人、公章、联系电
话等完备信息,由各学院审核把关,负责老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
的真实性,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,可取消申请学生的困难生资
格及所有相关补助,并汇总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单位,上报省级
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。
三、减免程序
(一)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
在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,并填写《金陵科技学院特殊困难学生
学费减免申请表》(见附件 1)。
(二)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、评议,填写初审意见,
初审意见需对申请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表现(学习、思想、参
与社会实践等)做出综合评价。
(三)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意见,审
核汇总并确定全校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,报校领导审
批。
(四)审批确定后,由校财务处根据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落实
减免政策。
(五)每年 11 月至 12 月办理本学年学费减免事宜。
四、减免管理
(一)学费减免是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
— 6 —
要措施,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学生的教育和
管理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引导他们
正确面对困难、勇于战胜困难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志
愿服务,帮助他们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。
(二)学校有权对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经济情况进行抽查,对
弄虚作假者,要求全额补交减免的学费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
处分,涉及的相关学院,在年终学生工作考核中取消优秀等级参
评资格。
五、其他
(一)本细则未涉及到的事项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
执行。
(二)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解
释。原《金陵科技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》(金院
字[2016]76 号)即行废止。
附件:1.金陵科技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
2.金陵科技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
— 7 —
附件 1
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学号
学院
名称 年级 专业 工行
卡号
身份证
号 码
家庭
详细
地址
联系
电话 上一
学年
综合
测评
成绩
上一学年
综合测评
成绩在全
年级/专
业排名
本年级/
本专业
人数
综合测
评排名
在本年
级/本专
业比例
学年
学费
金额
上一学年已获各类资助情况:
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
称谓 姓名 工 作 单 位 月收入
申请学费减免的理由(请详细说明,可另附页):
学生本人签名:
年 月 日
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意见(需对申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作出综合评价):
负责人: (签字) 学院:(盖章)
年 月 日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: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年 月 日
学生工作部(处)领导审批意见:
年 月 日
— 8 —
附件 2
类别(打√):□新生 □在校生
学院: 专业: 班级: 学号:
学生本人
基本情况
姓 名 性

出生年月 民

身份证
号 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
户 口
□城镇
□农村
家 庭
人口数
家庭人均
年 收 入
高 中
毕业学校
类 型 □孤儿 □残疾 □单亲 □低保 □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
家庭通讯
信 息
详细通讯地址
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座机(含区号): 手机:
家庭成员
情 况
姓 名 年 龄 与学生
关 系 工作(学习)单位 职务 年收入
(元)
联系
电话

— 9 —
学校审核
意 见
该生系我校在校学生,根据江苏省教育精准资助相关政策,请协助查询该生家庭建档立卡信息。
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: 联系电话:
学校盖章:
年 月 日
县(区)
扶 贫 办
审核意见
经登录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”查验,该生系我县(区)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。
具体信息如下:
户主姓名: 身份证号:
学生姓名: 身份证号:
经办人签字: 经办人办公电话:
审核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:
年 月 日
注:本表用于普通高校学生申请精准资助。可复印。请如实填写。请到家庭所在地县(区)扶贫办核实、盖
章后,交回学校。
— 10 —

金陵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30 日印发

金陵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邮编:211169 电话:025-86188572 E-mail:dxxy@jit.edu.cn